《2017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显示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2017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国际排名进步显著!近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2017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下称《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为218.3(以2010年为100),比上年增长9.0%,保持较高增速。同时,在世界包括经济合作组织(OECD)的34个国家、金砖5国和新加坡在内的40个国家中,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水平位排名由第14位上升至第10位,居世界中上游。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知识产权工作快速发展,这是客观事实,有目共睹、毋庸置疑。”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许春明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迅速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创新驱动发展和扩大开放的内在需要,其动力机制在于政府政策鼓励引导下的市场主体知识产权战略意识提升和知识产权工作能力提高。
创新大国地位凸显
《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创造指数为216.5,比上年提高27.0个点。创造发展指数2010年的100分稳步上升至2017年的216.5分,特别是2013年以后,创造发展指数呈现出加快上升趋势。在具体数据上,2017年各类主要类型知识产权申请、登记、注册数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同时,相比2016年,创造效率各项指标提升幅度也较为明显。
“专利质量是近几年《报告》的重点关注内容,我们连续几年以调整指标、增加权重的方式来反映专利质量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不断提升的重要地位。”参与《报告》编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韩秀成表示。
纵向来看,我国专利质量已经实现稳步提升。《报告》显示,在专利维持率方面,2017年全国专利维持率达到60.0%,较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各地区与2016年相比均有所上升,其中安徽、广西、陕西、新疆等地区上升幅度较大。在拥有较多专利的地区中,上海、北京、广东的专利维持率相对较高,分别为70.0%,69.3%和64.4%。从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来看,2017年数据为6.2年,较2016年提高0.3年。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超过6年的地区包括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广东、海南、贵州、西藏。PCT国际专利申请集中于广东、北京、江苏等地,占全国的比例分别为56.5%、10.7%和9.7%,与2016年相比,广东从2.3574万件增长到2.6830万件、江苏从3213件增长到4590件,数量增长较大。
近年来,我国立足现有基础和发展需要,在继续保持专利数量稳定增长的同时,更加重视专利质量提升工作。2015年年底,《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提升知识产权附加值和国际影响力,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培育一批核心专利。全国各地纷纷根据地方特点,奋力推动各地的专利质量提升工作,如江苏、重庆、湖北等地积极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陕西等地认真做好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贯标工作。
世界排名快速提升
目前,中国是国际专利申请第二大来源、国际商标申请第三大来源。多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所取得的成就在全球范围正在获得更多的认同,这在此次《报告》中同样得以体现。
《报告》比较了包括经济合作组织(OECD)的34个国家、金砖5国和新加坡在内的40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其中显示,2016年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水平世界排位由第14位上升至第10位。较之2015年,我国的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总指数得分从57.73提升至61.91,与知识产权强国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另一方面,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世界排名提升迅速。从2012年到2016年的5年时间内,美国、日本、韩国等三国得分稳居前3位,我国排名在2012年至2016年4年间从第19位提升至第10位,平均每年提升3个位次,知识产权发展的总体水平,尤其是知识产权的保护运用水平快速提升。
“今年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第十个年头,十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进步,取得长足发展。”韩秀成表示,十年间,我国知识产权工作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联系越来越紧密,无论是宏观的国家政策还是微观的企业经营,知识产权都是重要的议题。伴随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产业、经济和科技政策中嵌入了知识产权的内容,越来越多的企业设置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工作在经济与社会效益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显著。
“我国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极大地推动我国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正逐步迈向知识产权强国。”许春明表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是我国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必由之路,需要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环境,增强国家创新力与竞争力。(知识产权报 记者 吴珂)
2017中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状况评价报告(摘编)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发布了《2017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稳步提升,知识产权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日益融合,2016年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国际排名快速提升。
一、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基本情况
根据数据测算,2017年中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为218.3(以2010年为100),比上年增长9.0%,保持较高增速。数据显示,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环境等4个方面发展特点鲜明。
(一)知识产权创造发展水平提升加速
2017年创造指数为216.5,比上年提高27.0个点。创造发展指数从2010年的100稳步上升至2017年的216.5。特别是2013年以后,创造发展指数呈现出加快上升趋势。这与党的十八大后,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密切相关。2014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新目标,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推向深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入新的历史阶段。2015年,《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这些因素均有力促进了知识产权创造数量、质量、效率的增长。
知识产权创造数量与研发指标关系密切。我国不断加大对于科技的投入力度,反映为研发经费投入绝对数量、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研发人员数量、研发人员全时当量等的大幅或稳定增长。这也成为知识产权创造数量保持稳定增长的前提与基础。
(二)知识产权运用发展水平增速趋缓
2017年运用指数为182.7,比上年提高4.4个点。知识产权运用发展指数由2010年的100稳步上升至2017年的182.7,但2013年后增速有所放缓。反映知识产权运用的指标有升有降,整体上呈现出平稳上涨趋势。
(三)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近年稳中有升
2017年保护指数达232.9,比上年提高16.3个点。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指数的持续上升表明这期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有了大幅改善。该指数在2012年后超过200,代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上了一个新台阶。2013年数据相比2012年数据略有下降,2014年和2015年数据回升,2016年至2017年继续呈现小幅增长。概括而言,2013至2017年,保护发展指数整体表现为稳中有升的态势。
(四)知识产权环境发展水平进步明显
2017年环境指数为241.2,比上年提高24.4个点。知识产权环境发展状况主要考量知识产权制度构建、服务水平以及知识产权意识。2017年较2016年数据大幅提升,这主要得益于知识产权制度环境的不断优化,服务机构、人员数量逐年稳步提升以及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快速提高。
2017年,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利和商标代理机构加总)达到3.5万家,同比增长21.1%;每万人口专利申请量达到25.4件,同比增长6.4%;每万人口商标申请量达到38.8件,同比增长51.3%;每万人口著作权登记量达到19.9件,同比增长36.3%;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高到76.69分,较上年提高4.31分。
二、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主要特征
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日益紧密融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区域不平衡在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地区分布上表现的一览无遗。呈现出东中西渐次降低的格局。这些年在我国政府部门和全社会的努力下,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连年取得好成绩,但是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仍然是发展中的短板。
(一)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联系日益紧密
全国各地区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呈现出东、中、西部地区逐级递减的态势,排名靠前的地区近些年位次变化不大,并且存在逐渐固化的倾向。地区排名状况反映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知识产权综合发展状况的不平衡,更多地反映为各地区经济发展和市场发育水平的不平衡,也反映为地区间产业分布的不平衡。
从2017年的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来看,综合发展指数较高的地区大多经济基础较好,知识产权资源集中。总体来看,综合发展指数超过80的地区中,除北京以外,广东、上海、江苏全部属于沿海地区。
从经济区域来看,东部十省市中,综合指数在80以上的有4个,分别是广东、北京、上海、江苏,介于70与80之间的有3个,分别是浙江、山东和福建。中部及东北地区的9省中,安徽和湖北综合指数超过70,介于60与70之间的有辽宁、湖南和河南3个省。西部地区的12个省区市中,四川综合指数得分超过70,陕西、重庆、云南的综合指数得分介于60与70之间,其他省区市的得分均在60以下。
2010年以来,各地区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的位次变化数据显示,存在5个类似分水岭的地区,具体包括山东、辽宁、云南、黑龙江、河北和宁夏。这些地区的综合发展指数位次连续多年保持稳定,从而自然地将其他地区分隔开来。
(二)保护和运用为知识产权发展短板
报告定义了一级指数对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的比值为贡献度。继续考察各地区知识产权发展结构,数据显示,绝大多数地区知识产权创造和环境对综合发展指数的贡献度超过100%的标准线,而几乎所有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对综合发展指数的贡献度均低于100%的标准线。这表明,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短板集中于保护和运用,而如何突破该制约瓶颈,无疑将成为未来若干年的重要议题。
三、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的国际比较
国际比较方面,报告样本国家包括经济合作组织(OECD)的34个国家、以及金砖五国和新加坡。经测算,这些国家的研发投入总量之和占全球的98%以上,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球的88%以上,发明专利申请总量占全球89%以上,在进行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的国际比较时,具有较高的代表性。
(一)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从得分分布上看,与2015年相比,2016年世界知识产权发展状况依然呈现梯队状分布,第一梯队美国、日本的总指数得分领先其他样本国家,美国所处优势地位明显;得分大于50的第二梯队国家排名相对稳定,得分与美国、日本的差距稍有拉大。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水平位居世界中上游,2016年超越丹麦、新西兰,世界排位由第14位上升至第10位。较之2015年,我国的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总指数得分从57.73提升至61.91,与知识产权强国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二)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世界排名提升较快
从2012年到2016年的5年时间内,美国、日本、韩国等三国得分稳居前3位,我国排名从2012年至2016年,从第19位提升至第10位,平均每年提升3个位次,知识产权发展的总体水平提升较快。
(三)知识产权环境仍有待改善
2016年,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的3个一级指标能力、绩效、环境分别处于世界第4位、第3位和第29位,与2015年相比能力指标上升1个位次,绩效指标排名维持不变,但环境指标上升2个位次。知识产权环境发展仍然大幅落后于知识产权能力和绩效。
从得分上看,我国三个一级指标分别得分75.89、60.45、46.75,指标得分标准差较2015年由11.796提升至11.901,能力、绩效两指标与环境指标得分之间的差异保持了相对稳定。考虑到环境改善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今后一段时间,我国知识产权环境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仍将继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