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初审公告?
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后,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发公告,也是作为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的通知。汇泽知识产权介绍一下什么是商标初审公告。
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不等于核准注册,也就是说该商标申请人尚未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只有在公告期内无人提出提议或者提议裁定不成立,由商标局刊登注册公告,该商标才予以核准注册。
商标法的法律相关条例规定:《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初审公告期要多久?商标审查大概半年左右,三个月的公告期,如无人提出异议的话两个月左右下证,也就是要一年左右的时间。但是如果初审公告的三个月内,有人对申请人的商标申请提出了异议,那么商标局将进入异议裁定程序。如商标局裁决认同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将进行注册公告,如果商标局裁定异议人的异议理由成立,那将把申请人的商标申请驳回,不予注册公告。
商标公告的主要作用是:刊登《商标法》规定应予以刊登的公告事项,能使之产生法律效力;有利于对注册在先的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将商标注册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有利于保证商标注册工作的质量;便于申请人在申请前查阅拟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存在与他人已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情况,以免申请遭到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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