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记者张泉)记者从8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将于近日印发。通知提出,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享受奖励或资质资格评定政策的主要条件,2021年6月底前,各地要全面取消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介绍,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和发展初期,各级地方政府结合各地实际,出台了专利、商标资助奖励政策,客观上起到了推动我国迅速成为知识产权大国的作用。但在专利和商标资助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申请人为套取资助和奖励,不以使用为目的来注册商标,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来申请专利。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我们要求各地全面取消对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引导各地把资助奖励的重点转向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开展更好的公共服务。”何志敏说,这是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良好发展秩序的客观需要。
  与此同时,我国将持续加强审查监管,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强化创造源头治理和全链条协同发力,着力破解当前知识产权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海报新闻记者】
近年来,知识产权审查周期大幅压缩,但对于老百姓来说仍然觉得专利商标等审查周期较长。请问,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继续压减审查周期方面将采取哪些改进措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司长 王培章】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压缩知识产权审查周期的决策部署,先后印发《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三年攻坚计划》《关于动员全局干部职工打赢提质增效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通过精简程序、优化流程、充实审查力量、加强信息化建设等多种手段,持续压缩知识产权审查周期。“十三五”期间,专利、商标申请量高速增长,但是我们的审查周期却在不断压缩。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从9个月压缩至4个月,发明专利审查周期从22个月压缩至20个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从21个月压缩至14个月。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现有的商标审查周期统计指标是以初审结果公告为准,无法准确反映申请人获得知识产权确权的整体用时。目前4个月的商标平均审查周期之外,还有3个月的法定初审公告期,以及特殊情况处置、纸质材料邮寄、注册公告发布、证书制作与送达等必要工作时间。所以,商标注册的整体周期平均在8-9个月左右。为此,我们在《通知》中提出了压缩反映商标注册全流程用时的商标注册周期目标任务,全面推行电子注册证,明确到2021年底,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由8个月压缩至7个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
此外,针对申请人普遍反映的部分后续业务办理时间较长的问题,《通知》提出,到2021年底将商标转让审查、异议审查、驳回复审、无效宣告平均审查审理周期分别压缩至1.5个月、12个月、5.5个月、9个月,电子申请的商标变更、续展审查周期再压缩1/5,专利授权公告平均周期压缩至3周左右,切实压缩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的全流程用时,提升申请人对“放管服”改革的满意度与获得感。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在这个《通知》中,“深化”具体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何志敏】
只要社会有期许、市场主体有需求,我们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步伐就不会停止,就要针对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攻坚克难,解决痛点。《通知》中“深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在国务院确定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自我加压,推动改革走深走实。例如,《通知》提出,2021年底前,实现高价值专利申请审查周期压缩至13.8个月,力争提前一年完成国务院部署的审查周期压缩目标,同步压缩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后续业务的同时,全流程压减知识产权申请确权周期。同时,针对知识产权转化利用效率较低的问题,也提出全面开放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和标准,落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等新的措施。
二是聚焦公众体验,着力满足差异化、多元化的需求,进一步提升改革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例如,针对申请人对知识产权获权周期的不同需求,一方面提出建立完善注册商标绿色通道加快模式,优化专利优先审查机制;另一方面也提出进一步优化专利依申请延迟审查机制,便利创新主体核心的专利布局。全面简化专利、商标业务办理流程,大力推行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便利化程度,适应数字化发展新形势,大力推行专利商标、电子证书、加快对电商平台开展代理业务的规范和协同监管。
三是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由追求数量向提升质量转变。例如,提出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享受奖励或资质资格评定政策的主要条件,2021年6月底前,各地要全面取消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同时,将持续加强审查监管,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强化创造源头治理和全链条协同发力,着力破解当前知识产权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此外,《通知》将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在更高层次、更大力度上推动形成多部门有机协同、与地方政府有效联动的工作格局,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