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查意见答复
专利申请在初步审查或者实质审查程序过程中,审查员如果发现申请文件存在不符合《专利法》或《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时,会以“审查意见书”的形式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备注:如果贵方的专利申请文件在汇泽知识产权办理,则答复审查意见是免费的,如果是其他途径办理,则需要收取代理费。
一、审查意见分类
根据是否具有授权前景及产生的原因来说,审查意见包括 5 种:
1、未经检索即可发出;
2、可授予专利权,但存在不重要的缺陷;
3、可授予专利权,但存在较严重的缺陷;
4、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而不可能授予专利权;
5、存在单一性问题。
二、答复审查意见的文件
1.标准表格;
2.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
3.附件。其中,附件又包括:对比文件全文、著录项目页和引用段落所在页;参考文献如字典、教科书复印页;缺陷标识页如翻译错误、修改超范围之处等等。
4.《专利代理委托书》 。
三、答复审查意见合作流程
1.客户咨询
确定是否属于答复审意见的期限内(次为4个月,其它一般为2个月),分析具体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内容,看看其是否有授权前景,制定答复审查的策略。
2.签订代理合同
3.撰写答复审查理由
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内容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审查意见进行答复。
4.递交国知局
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汇泽知识产权全程跟进,反馈案件情况,在审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后续工作。
5. 获得专利证书
专利局经过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会作出授权结论。如果专利申请被授权,则申请人根据专利授权通知书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专利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