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修正)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三章专利的申请
第四章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六章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
第八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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