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许可是以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被许可方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其专利,并支付使用费的一种许可贸易。专利转让是拥有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把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汇泽知识产权介绍一下专利转让和专利许可有什么区别

1. 获取权利的方式不同

专利转让一般都是通过购买专利时实现专利权变更的一种方式,就是指权利人将其专利的专利权全部转让给受让人的行为;而专利许可通常是以签订专利许可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是指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在一定区域内、一定期限内以一定方式使用专利的行为。

2. 专利权是否发生转移有所区别

专利转让后,专利权归属发生变化,购买方即受让人成为该专利新的所有者,有权行使专利权的所有权利,而原专利权人即转让方就不再对该专利拥有任何权利。

而专利许可不发生专利权归属的变化;专利权人许可对方利用的权能,可以是该种专利权的部分权能也可以是全部权能;专利权人许可对方利用的时间期限一般短于专利权受保护的期限;专利权人许可对方对该种专利权的利用往往仅局限于一定地域范围之内。

3. 生效的条件不同

专利权利转让通常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并向管理专利的相关部门登记权利转让事项后生效。

以上就是专利转让和专利许可的区别的介绍,汇泽知识产权从事知识产权代理已经20余年,专利案件年均代理量4000余件。代理人与发明人深入沟通,充分理解发明思想,为客户争取专利权的最大保护范围,达到客户利益最大化。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